各二级学院,各单位:
2025-2026学年秋季学期期末课程考试定于2025年11月21日、22日、12月27日至31日、2026年1月5日至16日举行,现将期末课程考试巡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成立期末课程考试巡考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杨庆庆 蒋 毅
副组长:王青山 杨杰夫 江 仿 陈建文
成 员:黄小玲 肖立章 李明阳 谭宇宸 葛 巍 李晓璇 谭 婕 邓紫薇 赵 玲
余晓丽 桂文娜 韩 博 陈海斌 沈岚岚 王 欢 尹倩文 苏 苑
二、巡考工作安排
(详见附件)
三、巡考员工作职责
(一)巡考员应于开考前30分钟到教务处考务办公室签到,并迅速到达考场,对监考员到位及工作情况和考场情况,进行巡视检查。对考试准备不规范的,巡考员应督促监考员及时改正。
(二)检查考生是否按规定就座,是否带齐学生证、身份证参加考试。未达到要求的,要提醒监考员和有关考生按要求做好。
(三)检查每个考场是否都配齐监考员,是否有迟到现象及监考过程是否认真负责。遇到监考员迟到、缺席等情况,应及时与教务处考务办公室和监考员所在单位联系;若发现监考员有如吸烟、聊天、看书、看报、改卷、交谈、接听电话、玩手机、串场等现象,应记录其姓名,及时将情况报告教务处。
(四)在巡视过程中,发现有违反纪律的,不论是监考员还是学生都要及时阻止或处理,并在巡视表和考试情况记录表中记录。巡考员对违规违纪事实记录应当做到措辞准确、客观,并要求违纪教师和考生在考试情况记录表中签字。
(五)协助监考员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事件。如遇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教务处报告。
(六)巡考员在巡视中要尽职尽责,经常巡视自己分管的考场,除考试开始和结束时的检查外,在考试过程中,每个考场必须巡视三次以上,每次逗留的时间不得少于5分钟。
(七)考试结束时,巡考员要检查各考场是否按时收卷、考生是否立即离开考场;回收《桂林学院考试情况记录表》,填写《桂林学院考试巡考情况记录表》一并上交教务处。
四、其他要求
(一)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巡考员的工作,确保巡考员在考试期间顺利完成巡视工作。
(二)巡考员须认真履行职责,严格执行考试管理规定,监督考场秩序,防止各类考试违纪现象的发生,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。
(三)巡考员上午08:30、下午14:00务必按时到考务办签到,然后迅速到达考场,履行职责。
五、纪律监督
为做好考试监督工作,保障考生权益,在考试过程中,如有违规违纪、师德师风问题,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。反映问题的渠道:电话0773-3690766,邮箱glxyjjjc@glc.edu.cn,或直接到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(知善楼8209室)反映。
附表:2025-2026学年秋季学期期末课程考试巡考安排表
开云kaiyun官方网站教务处
2025年12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