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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概况

科研与社会合作处是学校统筹管理学科建设、科研服务及社会合作的职能部门,同时管理继续教学学院、漓江文化研究院、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等挂靠机构,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如下:

1.负责组织编制学校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发展、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等规划,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。

2.负责学校各级各类科研平台、创新平台的建设;负责教师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申报、过程管理、科研经费管理工作。

3.负责学校知识产权保护、科技成果的鉴定、验收、科研奖励申报、成果推广及应用转化。

4.负责学校各类学术活动的组织、协调工作。

5.负责学校各类科研档案的收集、整理工作。

6.负责各类科研统计、科研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分析及其宣传工作。

7.负责编制学校与科研有关经费的预算,负责学校科研工作量的统计与审核。

8.负责学校与其他单位合办的产学研联合研究机构、科研科技创新基地的管理工作。

9.继续教育学院日常管理运行与管理。

10.完成校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。